公司治理

 

 

審計委員會

薪資報酬委員會

職權事項

公司於108年6月18日成立審計委員會,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成員有四位,每季至少開會一次。

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:

1.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
2.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
3.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
4.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
5.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
6.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
7.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
8.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
9.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
10.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
11.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
 

公司於100年11月28日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,其主要功能係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

每年至少開會2次:

1. 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2. 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。

 

組織成員

本屆委員任期:111年06月15日至114年06月14日止。

召集人:朱立聖

委   員:林水永

委   員:陳永昌

委   員:賀士郡

 

本屆委員任期:111年06月15日至114年06月17日止。

召集人:陳永昌

委   員:賀士郡

委   員:朱立聖

委   員:林水永

 

出席情形

111年

110年

109年

108年

111年

110年

109年

108年

運作情形

111年

110年

109年

108年

111年

110年

109年

108年